1、赞成并认同康耐登集团的加盟专买经营思想,积极协助、保持并维护康耐登集团加盟经营事业的权益和商誉,并成为其自身事业之追求目标。
2、加盟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经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
3、具有家具行业相关的从业经历,对市场营销策略与产品推广销售具有相应的认识与能力。
4、同意依照市场项目经营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统一的卖场、形象设计标准进行终端建设,按康耐登集团统一组织运营所必需的配套品、形象宣传品、饰品等,以确保终端形象之统一。
5、 关于开店业务、营销过程、售后服务、品牌形象的程序规范,加盟者同意遵循康耐登集团制定的相关指导手册动作。
6、 加盟者承诺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并接受集团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同时承诺对外保守商业机密,包括本手册内外的各项内容。
7、 具备与规划的市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动作资金实力和相应的市场类别中单一品牌最低营业面积及管理标准:
| 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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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耐登品牌需要的面积 |
一级城市 1000平方或以上;二级城市 800平方或以上;三级城市 650平方或以上。 |
| 康的品牌需要的面积 |
一级城市 800平方或以上;二级城市 650平方或以上;三级城市 500平方或以上。 |
| 升搜品牌需要的面积 |
一级城市 750平方或以上;二级城市 500平方或以上;三级城市 400平方或以上。 |
| 家纺品牌需要的面积 |
一级城市 500平方或以上;二级城市 400平方或以上;三级城市 300平方或以上。 |
| 装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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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耐登品牌 |
一级城市 16-20万;二级城市 14-18万;三级城市10-14万。 |
加盟专卖店应按公司统一的设计要求进行专卖店的装修装潢,以确保康耐登集团品牌专卖店的形象,特征和风格得以体现。
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区域中心城市设置专卖店的场地面积最低必须达到二级市场标准。